轉讓公告
受有關單位委托,對下列標的進行公開整體轉讓,現(xiàn)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標的名稱、轉讓底價:
一批電子設備、空調、車輛等資產,底價為207000元,保證金為30000元。設有保留價。
二、標的基本情況:
電子設備、空調等均為廢舊資產,部分殘缺不全,不保證原有用途。車輛共有2臺,均為舊機動車。本次標的均以現(xiàn)場實物展示為準。
三、競買人基本條件: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設立的企業(yè)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。
四、報名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
五、現(xiàn)場展示時間:
六、報名手續(xù):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,詳見競買文件。若愿意參加此次競價活動,自然人提交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,企業(yè)法人請攜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證、委托書等有效證件到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辦理報名登記。
七、交納保證金時間: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為
八、競價會日期:
競價會日期為:
九:競價會地點:
金華市丹溪路1223號金宇大廈八樓806室。如有變動,另行通知。
十、轉讓方式:
采取競價方式(增價報價法)確定競得人。
十一、款項支付、移交手續(xù):
1、競得人須在成交后2個工作日付清全部成交款。競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,轉讓方與競得人辦理除車輛外的移交手續(xù)。
2、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車輛過戶期間履約保證金,競得人在約定的期限完成標的過戶手續(xù)后退還履約保證金。
3、如車輛保險到期的,競得人必須在付清成交款后2個工作日內辦理車輛保險手續(xù),在辦理車輛保險手續(xù)期間,車輛禁止移動和行駛。競得人辦理完車輛保險手續(xù)后5日內到有關部門完成車輛過戶手續(xù)。競得人在辦理過戶期間所發(fā)生的與車輛有關一切責任事故均由競得人承擔。
4、標的物搬運、吊裝等一切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。競得人在標的物搬移期間發(fā)生安全事故,責任自負。
十二、未受讓人于
十三、標的如取消競價,委托人和交易所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。
十四、本所聯(lián)系方式與銀行賬戶如下:
聯(lián)系地址:金華市丹溪路1223號金宇大廈八樓
聯(lián)系電話:0579-82050710 82050709
聯(lián)系人:
開戶單位: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
開戶銀行:金華銀行市府支行
賬戶:0188990743123519
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